启东市社会福利中心

启东市社会福利中心

Qi dong shi she hui fu li zhong xin

品质 · 责任同行

专注医养,聚焦启东

咨询服务热线:

0513-69813188

养老院以内的事故免责条款可以免责吗?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2-08-04

  坠落、窒息、被推倒和受伤...由于养老院照顾不周、第三方侵权等原因,老年人遭受损害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养老院作为受托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如何承担?8月2日,北京丰台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涉养老机构服务纠纷的审判情况和纠纷特点,呼吁“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关爱老年人晚年健康”。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近5年来,丰台法院共受理养老机构服务纠纷案件40余件,案由多为侵权责任纠纷、生命、身体、健康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相关案件的频繁发生,反映出养老机构的护理不够精细,没有尽到相应护理等级的护理义务。

  在发布会上,丰台法院长辛店法庭庭长周法官列举了几起人在养老院居住后受伤的案例。

  2018年起,老人张先生入住北京一个养老院家庭,签订了养老服务合同。此后,张先生于2019年6月因病住院,并于当年7月10日回到养老院居住。

  老人的儿子诉称,2019年10月,由于护理人员照顾不周,身体不好的张先生摔倒,身体左侧大面积压疮。同时发现右股骨颈骨折,加重了老人的残疾,由原来的二级变为yiji。张先生住院后,虽然老人经抢救无效于2020年1月25日死亡。张先生的两个儿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养老公寓退还医疗保障押金1万元,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共计48786.98元。

  在之前双方签订的养老合同中,养老机构将老年人走路不稳、跌倒造成的伤残、死亡事故作为免责条款。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养老机构在服务合同中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属于无效条款,应承担相应责任。zui终,法院判令养老公寓退还原告押金7161.29元,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共计27678.98元。该案二审也维持原判。

  “本案中,法院通过对格式合同中涉及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进行负面评价,使养老机构认识到不应当通过格式条款无理免除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应当根据合同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丰台长辛店法院院长周表示,“享受养老院服务的人群复杂多样,包括老年人、残疾人、特殊体质等。,但是不同的组没有分类管理。尤其是对一些特殊人群的照顾,比如生活不能自理,有特殊体质等。,养老院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护理级别的注意义务。”

  此外,2019年6月,程先生老人在某福利zhongxin因吃鸡蛋窒息死亡。老人家属起诉后,法院确认福利zhongxin对脑梗死老人未尽到较高的护理责任和注意义务,在老人因窒息采取抢救措施时明显缺乏有效治疗。对于程先生窒息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某福利zhongxin应承担50个点的赔偿责任。故判令某福利zhongxin向老人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2.1万余元。

  2020年4月,80岁老人孙先生被养老院的智障人士推倒后受伤。推倒孙先生的李某因精神发育迟滞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母张被指定为其监护人。孙先生起诉李某、张某、某养老公司后,法院认为,事发时现场无工作人员管理服务,某养老公司对事故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法院综合案件情况,依法认定李、张某承担70个点的责任,并支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7万余元;某养老公司承担30个点责任,支付原告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5万余元。

  此外,很多养老机构管理不完善,公共区域护理人员缺位,护理不专业,视频监控有死角。法官周说,“比如走廊的平台上放了养老院台电视,但是没有桌椅板凳。人站在楼道里聚在一起看,容易发生碰撞。”

  此外,由于养老机构入住人数较多,人们因琐事发生矛盾而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

  周法官建议,养老机构要提高服务jingzhun性,完善功能区域划分,对不同人群进行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服务。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规范养老机构的经营标准,对重大风险及时叫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