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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哪里可以养老|养老问题引发社会思考 政策急需全面真正落实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0-07-09

 养老问题引发社会思考 政策急需全面真正落实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务院于2013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35号文件),这个文件发布之后,得到全国各级政府老龄办工作人员和广大老龄民众的热烈称赞,企盼3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是广大老龄群众和老龄工作人员的最大心愿。
 
配套政策少落实不到位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提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应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居家养老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对于居家养老的服务对象、服务标准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2008)是目前仅有的直接就居家养老服务出台的国家政策。其他关于居家养老的政策大都散见于有关社会养老服务的文件中,将居家养老作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部分进行整体推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重机构,轻居家”的现象非常严重,在用地、床位补贴、建设补贴、税收优惠、水电优惠等方面,大都针对机构养老出台了许多配套政策,公共资源以及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养老机构,居家养老发展缓慢。二是居家养老政策不具体。35号文件出台后,进一步提出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在土地、税收、投融资政策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但具体的执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我们热切希望尽快推出,让这些优惠政策早日落地,切实成为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动力。
 
早在2000年,国务院转发了民政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在用地、税收、水、电、资金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但是,这些政策并没有在地方上很好的得到落实。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属于不同的部门。由于部门分割,制定政策的部门不管落实,而落实的部门则往往因为部门的利益或者认为难以界定不愿执行优惠政策。此外,由于缺乏责任部门,出现政策不落实的推诿现象也没有具体部门可申诉。
 
政府越位和缺位情况同时存在
 
从此次调查座谈的情况来看,被访城市在居家养老服务中依靠政府力量来推动还非常普遍。许多城市通过运用行政力量,在城区、街道、居委会建立起一整套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政府从投资建设服务设施,成立服务机构到设立服务项目一手包办。但从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来看,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不仅有家政、老年餐桌等日常生活类服务需求,还有大量的医疗康复服务需求,包括长期照料、康复、护理,以及精神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并且在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当中,失能、高龄、空巢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差异性是很大的,仅靠政府是难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差异性需求的,必须依靠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来提供。从近年来居家养老发展的模式来看,很多地方政府亲力亲为,这种模式虽然在初期阶段政府的推动很有必要,但如果过度的亲力亲为,就会让政府陷入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不仅浪费公共资源,也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反映到管理上则是责任缺位,出现政策不完善、监督不到位、规划滞后等问题,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
 
政府越位一方面压缩了企业利润空间,侵占了本应属于企业的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份额,影响了企业自由发挥的空间,另一方面扭曲了市场的价格,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抑制了民间组织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此外,政府的越位很容易造成人们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弱化了其他社会主体的责任。如有些家庭和老年人本来能够自我照料或部分自我照料,但因为有了将照料责任转移给政府的预期,转而向政府寻求服务,把应该家庭及其老人承担的责任、推向政府,导致政府的责任日益扩大。